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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小胶质细胞HMC3培养指南 - 环亚集团专属指导

发布时间:2025-03-19   信息来源:柴韦珊

环亚集团提供的人小胶质细胞HMC3培养说明书如下:

人小胶质细胞HMC3培养指南 - 环亚集团专属指导

一、细胞培养条件

细胞名称:人小胶质细胞HMC3

生长特性:贴壁生长

冻存条件:无血清冻存液

培养体系:MEM + 10% FBS + 1% P/S

传代方法:首次建议1:2传代

传代情况:2天换液

备注:请用无菌离心管收集液体培养基,以便进行对比培养;如效果不理想,建议直接购买环亚集团的完全培养基。

二、细胞收到后的处理

收到细胞后,培养至良好状态后,加入完全培养液并封好瓶口,这是运输细胞的最佳方案。使用75%酒精喷洒整个细胞瓶进行消毒,之后在超净台内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。再将细胞瓶放置在37℃、5% CO2的培养箱中静置3-4小时,以稳定细胞状态后再进行处理。请在显微镜下观察细胞生长情况,并拍摄不同倍数的照片保存(建议40x, 100x, 200x各一张)。前三天的照片是售后重要依据,未提供照片默认收到状态良好。传代后,建议一瓶使用原瓶的完全培养基,另一瓶使用自配的完全培养基进行对比培养,换液后松动瓶盖。

三、细胞培养步骤

a. 细胞传代

如果细胞未超过80%汇合度,收集培养液至离心管中,留5ml完全培养基,放入37℃、5% CO2孵箱培养;若细胞密度超80%,可进行传代。具体步骤如下:

  1. 弃去培养上清,使用不含钙、镁的PBS冲洗细胞1-2次。
  2. 添加0.25%胰蛋白酶消化液约1-2ml至培养瓶中,置于37℃培养箱中消化1-2分钟,然后观察细胞消化情况;若细胞大部分变圆并脱落,迅速将其返回操作台,轻敲培养瓶后加入5ml以上的完全培养基以终止消化。
  3. 轻轻吹打细胞使其完全脱落后吸出,然后将悬液转移至15ml离心管中,在1000 RPM条件下离心5分钟,弃去上清液,补加1-2ml完全培养基重悬。
  4. 按1:2的比例进行分瓶传代(两个T25瓶),补充新的完全培养基至5-8ml/瓶,最后放入37℃、5% CO2培养箱中培养。

b. 细胞冻存

  1. 当细胞生长至覆盖培养瓶的80%面积时,弃去培养液并用PBS清洗细胞一次。
  2. 添加0.25%胰蛋白酶消化液约1ml,待细胞回缩变圆后加入5ml完全培养液以终止消化,轻轻吹打使细胞脱落后转移悬液至15ml离心管中,1000 RPM离心5分钟。
  3. 弃上清,沉淀细胞,然后加入1ml的无血清冻存液(货号:C7001),混匀后转入冻存管。
  4. 将冻存细胞直接放入-80℃冰箱;如果要转入液氮罐,需在-80℃冰箱中存放24小时以上后再转入液氮罐。

c. 细胞复苏

  1. 从液氮中取出冻存管(佩戴防护面具),快速置入37℃水浴中解冻,直至管内无结晶,再用75%的酒精擦拭管外壁。
  2. 将冻存管内细胞转移至含5ml完全培养基的15ml离心管中,1000 RPM离心5分钟。
  3. 弃上清后,用5ml完全培养基重悬,接种至T25培养瓶,放于37℃、5% CO2细胞培养箱中培养。
  4. 第二天更换新鲜完全培养基并继续培养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有些细胞附着不牢,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细胞脱落,这属于正常现象。如脱落较多,请将所有培养液收集至离心管中,1000 RPM离心5分钟,收集上清用于过渡培养;沉淀加入1-2ml胰蛋白酶,轻轻吹打后消化1-2分钟,再加入5ml完全培养基终止反应。随后进行离心,弃上清,加1-2ml完全培养基重悬,按1:2比例分瓶传代(两个T25),补充新的完全培养基至5-8ml/瓶并放入37℃、5% CO2培养箱培养。

五、售后条款

1)细胞出现问题,可重发的情况:

  1. 运输过程中细胞丢失、瓶身破损或培养液严重漏液等,符合重发条件。
  2. 收到产品后48小时内发现细胞污染,请提供真实实验结果,核实后将重发。
  3. 常温发货的细胞静置24小时或干冰冻存发货的细胞复苏后24小时未存活(需提供真实细胞状态照片),可重发。
  4. 细胞污染问题需在收到后24小时内反馈,如干冰冻存发货细胞复苏后24小时或常温发货细胞静置4小时且未开封,出现污染者,核实后重发。
  5. 若在收到后7天内发现细胞活性问题,请提供台盼蓝染色法鉴定结果,核实后重发;
  6. 收货当天及第2、3天请拍照保存,3天内未告知的视为产品合格。在4-7天内出现问题并提供前三天和发生问题时的照片,及相关操作步骤的,将由技术人员判定责任并重发。

2)细胞出现问题,不予重发的情况:

  1. 因客户造成的细胞污染不予重发。
  2. 因客户不正确操作导致的细胞状态不佳不予重发。
  3. 非本库推荐的细胞培养体系导致的细胞状态不良不予重发。
  4. 细胞状态不佳,未提供前三天照片的不予重发。
  5. 细胞培养中经其他处理的情况不予重发。
  6. 收到后两天内未告知的问题不予重发。
  7. 其他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。